为防止报废机动车辆重新流入社会,维护辖区正常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2月3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依法对411辆报废车辆进行集中销毁。 其中,三轮电动车10辆,三轮摩托车10辆,二轮摩托车280辆,二轮电动车64辆,二轮助力车14辆,小型汽车27辆,拖拉机2辆。在车辆销毁现场,该大队民警根据涉案车辆登记台账,认真核对了411辆报废车辆的相关信息,并监督每一辆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全部解体,拆除原车车牌,打碎机动车发动机,然后把报废的零配件进行回炉销毁,从而防止这些报废车辆以及零配件流入社会,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下一步,崇左交警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车和报废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辆处查一辆,决不手软,形成全方位整治态势,彻底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