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接群众电话举报称:赣CD291**新能源汽车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接到举报后,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立即采取措施,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核查,对该车辆进行布控,密切关注行驶轨迹,加强路面巡逻管控,最终查获该车辆。
根据布控显示:赣CD291**新能源汽车经常出现在金龙大道。该大队执勤民警到金龙大道进行布控,随后该嫌疑车辆出现在民警视线中,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驾驶人神色慌张,眼神躲躲闪闪。
经核实,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无证驾驶。随后,执勤民警依照法律规定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和安全警示教育,驾驶人也认识到了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以及给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大队对其拖移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
GMT+8, 2024-4-27 06:07